iso standard online
贵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 (市政府令第4号,2013年9月1日施行,根据2018 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9年7月15日《贵阳市人民政 府关于修改〈贵阳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等19 件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 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促进资源循环利 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 输、处置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餐厨 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区(市、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 环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教育、 商务、交通、公安及其交通管理、财政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 -1- 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餐厨废弃物治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 害化的原则。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 为进行举报、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所 受理的举报、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第二章‧设施规划建设 第六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 部门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 地利用规划,编制包含餐厨废弃物治理内容的环境卫生专项 规划,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用地、 布局、规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用 地或者改变其用途。 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环境卫生专 项规划。 第七条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设施工程建设的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和运输设置装置,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 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八条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设施工程应当依法办理 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 -2 -

.pdf文档 贵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试行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贵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试行 第 1 页 贵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试行 第 2 页 贵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试行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4-03-16 22:39:26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