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99 B 09 DB51 四 川 省 地 方 标 准 DB51/T 2484—2018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移动监管建设规范 2018 - 04 - 18 发布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5 - 01 实施 发 布 DB51/T 2484—2018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术语和定义 ........................................................................ 1 3 建设原则 .......................................................................... 1 4 建设内容 .......................................................................... 1 5 实施运行 .......................................................................... 5 6 考核评价 ..........................................................................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种植业现场检查规范 .............................................. 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畜禽养殖业现场检查规范 .......................................... 8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水产养殖业现场检查规范 ......................................... 10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农药经营现场检查规范 ........................................... 11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兽药经营现场检查规范 ........................................... 12 附录 F(规范性附录)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现场检查规范 ............................... 13 附录 G(资料性附录) 网格化移动监管人员基础信息表 ................................... 14 附录 H(资料性附录) 网格化移动监管系统的生产经营主体基础信息表 ..................... 15 附录 I(资料性附录) 网格化移动监管系统的生产经营主体基地信息表 ..................... 16 附录 J(资料性附录) 网格化移动监管系统的生产经营主体产品信息表 ..................... 17 I DB51/T 2484—2018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定进行编写。 本标准附录A-F为规范性附录,附录G-J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北京达邦食安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农 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唐丹、马勇、邓苹玲、杨明升、杨庆彬、王祥辉、赵光、陈苗、赵晓燕、李晓贝。 II DB51/T 2484—2018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移动监管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移动监管建设和运行的建设原则、建设内容、实施运行及考核 评价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内市(州)、县(区、市)和乡(镇、街道、社区)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 化移动监管的建设和运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移动监管 指利用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分析技术,通过人员入户、设备入场、信息入网,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监管队伍区域一体、互联互通,监管行动上下一致、左右协同的信息化 监管模式。 3 建设原则 3.1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移动监管采取省级统一系统架构,市(州)、县(区、市)和乡(镇、街 道、社区)分工协同建设和使用。 3.2 各应用单位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应用,系统承建机构提供系统部署实施和年度技术服务,服务 内容包括监管对象和监管人员等基础数据录入、账号管理、系统使用培训、监管评价统计报表支持、全 国农业标准数据推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及信息推送等。 3.3 网格化移动监管终端设施设备(手机、便携式打印机)等硬件部分由应用单位采购安装。 4 建设内容 4.1 硬件配置 各市(州)、县(区、市)和乡(镇、街道、社区)应根据辖区内监管人员与监管主体情况,为本 级监管人员配置移动监管设施设备,数量上应按市(州)不少于1套、县(区、市)不少于3套、每个乡 (镇、街道、社区)不少于2套的标准配置。 4.1.1 办公场所 具有固定的办公和检测场所,应配置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数码相机、追溯 码打印机、扫码仪、录音笔、手持移动监管终端等办公设备,网络信息报送设施完善。 1 DB51/T 2484—2018 4.1.2 机构标牌 “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字样,亚光不锈钢平板腐 字竖牌,宽33cm×高210cm,字体为方正粗宋简体595号,折边厚度3cm。根据墙体墙面实际,尺寸可做 适当调整。 4.1.3 办公室标牌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或检测室)”字样,不锈钢门牌,宽30cm×高12cm, “ 农产品质 量安全监管”字样为方正大黑体简体(黑色)55号,“办公室或检测室”字样为方正粗宋简体(黑色) 145号。 4.1.4 岗位责任牌 加厚水晶板桌牌,宽25cm×高13cm,内页为200克铜版卡彩印字体,标题字体为方正粗宋体34号, 正文为方正宋黑体16号。 4.1.5 上墙制度牌 写真裱冷板,宽40cm×高60cm,标题字体为方正大黑体65号,正文字体为方正宋黑体40号,色调为 蓝白相间。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应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考核、教育培训、公开承诺、监管巡查、检测 检疫、产地准出管理、追溯管理、应急处理等制度。 4.1.6 产业分布图 “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社区)农业产业分布图”字样,加厚写真版,宽150cm×高100cm, 标题字体为方正大黑体72号。分布图按产业实际分布界线划定,不同产业以不同颜色区分,产业区域中 间标示宋体3号红色:“XX产业(面积XX亩或年产量头、吨等)”字样。 4.1.7 网格化监管责任图 “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图”字样,宽150cm× 高100cm。共分为三个版幅,公示内容分别为监管人员照片(5寸红底彩色照片)、姓名、职务、联系方 式、监管工作职责和包片联点责任分工情况,其中姓名、职务和包片联点责任分工情况应可更换。 4.1.8 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档案 A4版面浅绿色硬纸封面,用小初号方正大黑体标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和监管服务机构名 称、工作年度;前4页为目录,记载生产经营主体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对应页码;正页正面记载 每个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背面为该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记录(奖惩记录);横排左侧装订。 4.1.9 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档案 A4版面浅红色硬纸封面,用小初号方正大黑体标示“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档案”和监管服务机构名 称、工作年度;前4页为目录,记载经营主体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对应页码;正页正面记载农业 投入品经营主体基本情况,背面为该经营主体信用记录(奖惩记录);横排左侧装订。 4.1.10 2 监管巡查记录 DB51/T 2484—2018 A4版面深蓝色硬纸封面,用小初号方正大黑体标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巡查记录”和监管服务机 构名称、工作年度;扉页正面、背面记载监管人员包片联点责任分工情况,内容页按时间排序记载日常 巡查情况;横排左侧装订。 4.1.11 检验检疫记录 A4版面米黄色硬纸封面,用小初号方正大黑体标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记录”和监管服务机 构名称、工作年度;内容页记载本单位监测情况,与监测抽样单相对应;横排左侧装订。 检疫记录按照全省统一规定格式。 4.1.12 宣传培训记录 A4版面白色硬纸封面,用小初号方正大黑体标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记录”和监管服务机构 名称、工作年度;内容页记载本单位宣传培训情况;横排左侧装订。 4.1.13 整改通知 整改通知为一式三联白、红、黄三色A4版面竖排无碳复写纸,须由相关单位和人员盖章签字确认, 第一联(白)为存根联,第二联(黄)报送主管部门备案,第三联(红)交被巡查单位备查。 4.1.14 巡检手机 巡检手机是监管检查人员开展网格化移动监管的工作手机,应为安卓操作系统、设备性能应稳定、 信息保密性强、能兼容4G/3G/2G、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的智能手机。 4.1.15 便携式微型打印机 便携式微型打印机主要提供给现场检查人员打印检查结果使用,可选用80MM热敏纸便携式打印机, 应支持行式热敏打印、分辨率不低于203dpi(8dot/mm),接口需有USB2.0、蓝牙/WiFi功能,可充电锂电 池,带液晶显示屏。 4.1.16 移动巡检箱 移动巡检箱可选用拉杆箱或移动背包,箱(包)面印刷本级农业主管部门相关工作标识,可放置现 场办公物件如便携式打印机、手机、纸质文件、手电筒、雨伞、服装等。 4.1.17 检测仪器设备 乡(镇、街道、社区)检测室应配置标准实验台、1-2套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具有数据 上传功能)、电子天平、冰箱、纯水机、均质机等检测设施设备,安装有检验检测数据上报系统。 4.2 系统功能设置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移动监管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4.2.1 监管对象备案 监管人员登录系统查看并维护辖区内监管对象相关信息,包括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生产基地信息及 产品信息等。生产经营主体注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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