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060 F04 DB35 福 建 省 地 方 标 准 DB35/T 1366—2013 燃水煤浆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 The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of CWM-fired industrial boilers 2013 - 12 - 04 发布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 - 03 - 01 实施 发 布 DB35/T 1366—2013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厦门市鸿益顺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火力、黄学斌、伏喜斌、张金梅、冯利刚、李显俊、詹叶玉生、朱志彬、 赖永泉。 I DB35/T 1366—2013 燃水煤浆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水煤浆工业锅炉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能效限定值、能效目标值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煤浆为燃料,额定压力小于 3.82MPa 的固定式工业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的能效 值,锅炉范围规定如下:压力雾化燃烧方式,其额定蒸发量(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 2.0t/h(1.4MW)、 小于或等于 35t/h(24.5MW);悬浮流化燃烧方式,其额定蒸发量(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 6.0t/h (4.2MW)、小于或等于 35t/h(24.5MW)。 本标准可作为锅炉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和在用锅炉定期热效率测试结果的判定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00.48 电工名词术语 锅炉 GB/T 18855 水煤浆技术条件 GB 24500-2009 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JB/T 10094 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 TSG G0003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48和GB/T 18855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能效 energy efficiency 能源利用率,是指设备为达到特定目的,供给能量的有效利用程度在数量上的表示,等于有效能量 占供给能量的百分比。 3.2 压力雾化燃烧 pressure spray combustion 通过压缩空气将液态水煤浆喷射雾化成小颗粒在炉膛中悬浮燃烧的方式。 3.3 悬浮流化燃烧 suspension fluidized combustion 将滴状水煤浆投入炽热、悬浮的流化床中燃烧,在流化状态下颗粒状水煤浆团进一步分解为细颗粒 进入悬浮室继续燃烧的方式。 1 DB35/T 1366—2013 3.4 燃水煤浆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 the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of CWM-fired industrial boilers 在标准规定测试条件下,燃水煤浆工业锅炉在额定工况下所允许的热效率最低值。 3.5 燃水煤浆工业锅炉能效目标值 the target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of CWM-fired industrial boiler 在标准规定测试条件下,燃水煤浆工业锅炉在额定工况下所能达到的热效率最佳值。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本标准所适用的燃水煤浆工业锅炉其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10094和GB/T 18855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且不应为淘汰产品。 4.2 燃水煤浆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 燃水煤浆工业锅炉在额定工况下的热效率值均应不低于表1或表2中限定值的规定。 4.3 燃水煤浆工业锅炉能效目标值 燃水煤浆工业锅炉在额定工况下的热效率目标值要求见表1和表2。 5 试验方法 燃水煤浆工业锅炉的热效率测试应按TSG G0003中的规定进行。 表1 压力雾化燃烧水煤浆锅炉能效值 锅炉容量 D(t/h)或 Q(MW) 燃料 品种 Ⅰ级 水煤浆 Ⅱ级 Ⅲ级 2 燃料收到基 2≤D≤6 6<D≤20 20<D≤35 低位发热量 (或 1.4≤Q≤4.2) (或 4.2<Q≤14.0) (或 14.0<Q≤24.5) Qnet,v,ar(kJ/kg) 浓度 >65.0% 浓度 >63.0~ 65.0% 浓度 ≥60.0~ 63.0% 锅炉热效率(%) 限定值 目标值 限定值 目标值 限定值 目标值 >19000 83 87 86 90 88 92 >18000~19000 82 86 85 89 87 91 ≥17000~18000 80 84 83 87 85 89 DB35/T 1366—2013 表2 悬浮流化燃烧水煤浆锅炉能效值 锅炉容量 D(t/h)或 Q(MW) 燃料 品种 Ⅰ级 水煤浆 Ⅱ级 Ⅲ级 燃料收到基 6≤D≤20 20<D≤35 低位发热量 (或 4.2≤Q≤14.0) (或 14.0<Q≤24.5) Qnet,v,ar(kJ/kg) 浓度 >65.0% 浓度 >63.0~65.0% 浓度 ≥60.0~63.0% 锅炉热效率(%) 限定值 限定值 限定值 限定值 >19000 88 91 90 93 >18000~19000 87 90 89 92 ≥17000~18000 85 88 87 9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DB35/T 1366-2013 福 建 省 地 方 标 准 燃水煤浆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 DB35/T 1366—2013 * 2014 年 2 月第一版 2014 年 2 月第一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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